2020年9月26日,曾文庭主任在“開言第五季-破局突圍,乘風破浪”的講臺上,分享了他對執行業務的理解,以及澤執團隊在疑難復雜執行領域中的破局突圍思路和方法。
以下文字為曾文庭律師本次演講核心內容的文字整理。
為什么我們會成立一家專門做執行的律所呢?因為我們覺得執行大有可為,而專業做執行的律師卻很少,我們脫穎而出的機會相對大一些。
一、為什么我們覺得執行業務大有可為?
(一)市場大
根據官方的統計數據,中國執行案件總規模已超過5萬億,是一個真正的藍海市場。
從近幾年最高院公布的執行案件收案數量來看,2019年的收案數量是2016年的近兩倍,達到了千萬級規模。未來幾年,執行案件的數量將會出現一個更大規模的爆發期。
而根據我們最近幾年代理疑難執行案件的經驗進行分析,在整個疑難執行案件領域,有至少百分之二十的案件,是可以深挖到財產線索的。
僅僅這一部分的疑難執行案件算下來就至少有 3000億的規模,足夠很多律師進來深挖淘金了。
(二)政策優
近年來,最高院每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都有關于執行的專門章節。
對于執行的態度,最高院的總體思想是要更好、更快地攻克執行難。
關于具體落實的方法和意見,每年都有所調整,但有兩個明顯的趨勢。一是強調善意文明執行,二是強調發揮律師在執行案件中的作用。
很顯然,律師在執行案件中的地位和價值一定是不斷上升的。
二、為什么專業做執行的律師卻很少呢?
既然市場規模這么大、前景這么好,政策環境又這么有利,為什么專業做執行的律師依然還是這么少呢?
其實,做過執行的律師并不少,但選擇執行作為專業方向的律師就很少了,原因主要有幾個方面。
(一)多數律師認為,執行業務專業性不強
很多律師認為,案件到了執行階段,主要就是靠法院用系統進行查人找物。
如果法院找到了,那么律師也就只是遞交個材料,走走流程這么簡單,絲毫體現不出律師的專業能力。
而如果連法院找不到,那么律師就更沒什么作用了,這么無聊的工作還真不如做點其他業務。
甚至還有一些律師會認為,律師做執行案件,最主要的是有資源?;蛟S有一些律師本來看好執行業務,也想試試看,但一想到自己沒啥資源,也就放棄了。
所以,即便執行業務市場大、競爭小、政策好,很多律師還沒到行動這一步,在觀念上就對執行業務關上了窗。
(二)即便看好執行,真正投入也面臨諸多障礙
也有一些律師打開了觀念這扇窗,看到了執行的美好未來,決定投入其中去試一試,但一番嘗試下來之后,發現理想和現實差距太大,就對執行關上了門。
5萬億的市場規模就好比一個誘人的,香噴噴的巨型蛋糕,我們可以把它當作一理想。
但現實是,我們需要忍受著饑餓,過五關斬六將,并賠上自己的全部家當,才有可能走到終點,分得一份蛋糕。
這其中最大的難關,主要有三個。
1. 風險高
簽約后,律師很有可能連續多個案件回不到款,這在執行案件中是很正常的現象。執行案件,本身就是一件博概率的事情。
2. 成本大
辦案中,律師需要跑法院、跑多個城市調查取證,還需要與其他律師合作,這都需要成本。
我們每個案件的辦案成本平均下來至少5萬元,而且還不一定回款成功。
3. 周期長
以我們為例,我們所有的成功案件的平均回款周期是8個月,而且這還是我們團隊化高效辦案的結果,而大部分的案件,最終是沒法回款的。
所以,對于已經有專業方向,并且業務發展成熟的律師來說,執行這種特別費勁的業務對他們而言是沒有什么吸引力的。
而對于沒有有專業方向,有興趣嘗試的年輕律師來說,想要度過執行業務的幾個難關,需要花大量的時間去研究、去試錯、去總結,同時還需要挨得住前期無收入,甚至負收入的艱難。
能夠長期堅持下去的,終將成為一名真正的執行律師,然而,數量真的太少了。
三、為什么我們堅持轉型做執行?
既然做執行是一件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的事情,那么我們為什么會選擇它作為我們的專業方向呢?
這里面有兩個因素,一是緣分,二是信念。
2016年,我代理成功了一個標的5100萬的執行案件,賺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大金。這個案件的成功有很大一部分的運氣成分在,但卻給我深入研究執行案件提供了經濟上的支持。
2017年,成立不良資產團隊之后,我們遇到了很多困難、失敗,但我們從來沒有懷疑過執行業務的前景,所以即便很長時間沒有一個案件能成功,但我們依然堅持學習、研究、總結,并堅持創新。
2018年,我們迎來了好運,當年有兩個大標的和幾個小標的的案件回款成功,使我們擺脫了財務危機。之后,我們團隊8位合伙人一致認為,既然我們的愿景、價值觀都如此一致,為什么我們不自己開一家專做執行的律所呢。
2019年4月,我們拿到了執業許可證,進行一體化建設、公司化經營,進行業務上的深耕細作,一路走到了現在。
四、專注于執行的這些年,我們的一些經驗和心得
(一)兩大關鍵
即便到了現在,還是會有很多朋友會覺得我們做執行案件能實現創收是很不可思議的一件事,甚至覺得我們背后一定有資源。
的確,執行回款有兩大關鍵點,分別為查找財產線索和法院推動,這兩點好像都是法院的事。
我們是如何發揮專業執行律師的價值的呢?
查找財產線索方面,我們避開法院“四查”系統的搜查范圍,聚焦于“四查”之外的領域。我們挖掘的財產線索,幾乎都是法院查不到的,和法院查控形成范圍上的互補。
僅僅發現了線索還不夠,還需要法院、法官認可線索,并采取行動才行。我們在向法院推薦線索時會做好執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通過專業、嚴謹贏得法院的認可,采納。
(二)三大模式
1. 運營管理模式
團隊成立后,為了適應每個階段的辦案需求,我們在運營管理模式上我們進行了多次調整和優化,最后形成了一體化管理,全流程辦案的模式。
為什么我們會選擇這種模式呢?
最重要的一個原因是,我們的辦案流程越來越多,并且越來越復雜化。目前,我們每個執行案件辦下來都至少要經歷16個大的流程環節和更多的小環節。每一個流程環節都需要有專人負責。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只有進行一體化管理,全流程辦案,才能統一進行人才調配,統一制定合適的薪酬制度,才能將每一位小伙伴放在最合適的崗位上,才能讓這么一個精細化分工的辦案體系高效地運轉起來。
我們不僅要確保整個流程系統運轉高效,還需要將每一個流程的工作都做到極致,任何一個辦案流程出現問題,就很有可能導致整個案件的功虧一簣。
2. 收費模式
我們所有的案件,全部都是全風險代理,只有回款成功之后,我們才收取客戶的律師費。
為什么我們要采用全風險代理的模式?
因為,如果不采用全風險代理,我們將很難獲客。
同樣是當事人,在訴訟階段和在執行階段,他們的心態完全不一樣,他們通常愿意在訴訟階段支付律師費,但往往很難接受在執行階段提前付費。
當然,全風險代理的作用也是兩面的,一方面可以更快地獲客,另一方面,自己要承擔很大的風險成本。這也是為什么很多律師會在全風險代理的基礎上再額外收取客戶一些前期費用,因為成本真的太高了。
3. 競爭模式
我們靠什么與其他的專業執行團隊來競爭?這就關系到我們內在能力的打造。
我們最注重三種能力的建設和提升。
(1)深挖、應用財產線索能力
這也是執行律師最基本的一種能力。
做執行業務這幾年,我們一直將線索挖掘作為一項重要的研究工作。
目前,我們挖掘線索的常用維度有20多種,深度達到了3層。
每一個案件的財產線索都會經歷初篩、精篩、核實、精選、匹配這幾個環節的反復驗證。
我們線索組配有5位小伙伴,他們每天需要進行大范圍的檢索,從成千上萬條信息中去淘金,從小金粒中篩出小金塊,再從小金塊中篩出大金塊。
(2)執行實戰策劃能力
為什么要打造這種能力?
因為我們在執行辦案中,經常會遇到一些阻礙,比如被執行人隱藏財產、次債務人不配合、執行異議、線索作廢、和解談崩等等......而且幾乎每天都會遇到一些這樣那樣的突發狀況。
做執行越久,我們越發現,應對這些復雜情況和突發狀況,僅僅有專業知識和辦案經驗是不夠的。
要解決這些問題,需要用到一些新思路、新方法,需要先有謀略,然后再去排兵布陣,有時候還要出一些奇招。
我們覺得,執行律師首先需要專業能力很強,然后還需要擁有非常大的全局觀念,去掌控整個案件的進展。
(3)團隊協作能力
任何一個團隊的最核心競爭力,說到底,還是人。
我們團隊的一個最大優勢是夠拼。
簽約組小伙伴每天電話談判至少7個小時,平均每1.1天簽約一個客戶。
線索組小伙伴對每條檢索進行24小時動態跟蹤,平均每1.38個工作日推出一家客戶線索。
業務組小伙伴人均每周出差3.6天,人均每天推出8條財產線索,人均每2.21天一次現場調查。
專注于執行案件這幾年,我們的成就并不在于我們有能力代理多少疑難案件,收回多少執行款。
而是那些被擱置多年的終本案件,經過我們的努力,重啟執行程序,一路攻堅克難之后,幫助當事人實現合法債權的成就感。
解決執行難這一社會問題需要大規模的律師群體的加入,我希望,我們和其他的執行律師、執行團隊可以成為星星之火,帶動中國執行律師數量上的快速增長,最終形成燎原之勢。
只有執行律師的數量上來了,才會實現這個領域專業水準的整體提升,才有可能真正實現攻克執行難的國家目標,而這也是我們的最高價值所在。